期末考试通知
各系部:
一、考试时间:考试期间不上课(第19周星期四、五)
三年制高职班:7月7日、8日(第19周四、五)
初中起点班级:7月9日、10日(第19周六、日)
第19周星期三、四不上晚自习,星期五上晚自习,由班主任下班辅导。
二、监考要求
1、考前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召开期末考试会议,落实监考任务,避免教学事故发生。特别是在本系部上课的其他处室人员(含班主任)。如有变动,系部内部调节。
2、所有监考人员请按时监考,考前必须明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班级、考试课程。
3、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教务处A201办公室领取试卷(熟记考场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清点考试人数,强调考场纪律。
4、监考人员应认真准确掌握考试时间,不准学生提前答题,不到30分钟严禁学生交卷(如有违反,监考老师需如实在该学生的试卷或答卷上注明:提前交卷,并签名,任课教师在试卷评分时,可直接记“零分”)。
5、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又要关心学生。不得阅读报刊、书籍,不得在考场内随意接打电话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6、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停止其考试,并收集好作弊证据,将作弊情节详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凡对学生作弊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7、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按序清点、回收学生答卷,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三、其它事项
1、19周二下班前请各位任课老师到A201按考场要求封装期末试卷。
2、19周三中午12:10学习部学生进行三年制大专班级考场布置,各班需按时将本班教室门打开,并打扫好教室卫生。7月9、10日初中起点班级考场布置由各系部班级完成。
3、考试结束前,所有班级教室门不要关,考试结束后再请班主任关好门窗。
4、成绩上交:7月12日前。各班学生名单顺序见各系部邮箱(2015-2016学年第2期学生名单6.21),请老师们自行下载,但不得做删除等操作改动。严禁找学生阅卷、成绩评分。仔细核对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后再上交。
5、学生评教:请各系7月6日前发到教务处邮箱。(便于基础、思政、外语、计算机系考核)
6、根据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学生缺课达该课程总课时1/3的,可以取消该学生此课程考试资格。因此请各位任课教师于7月6日前将禁考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交教务处A201。并在学生期评成绩栏注明:禁考
7、考查课试卷请老师们于考前3天直接与打印室(A215)田智慧(短码:6825)联系,并注明考试课程、班级、试卷份数、考试用卷日期等。
四、资料上交
(一)、期末教师上交教务处的资料
1、 教学日志
2、 装订试卷(含封面,试卷设计报告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考场记录,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成绩分析,学生答卷)
3、 成绩册(含期评成绩电子文档)
(二)、期末教师上交系部的资料
1. 业务工作登记表
2. 教案
3. 听课记录本
4. 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登记表
5. 教师评学调查表
6. 教师评教表
7. 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表
8. 教学工作总结
(三、)系部上交教务处资料:
1、教学工作总结(电子文档)。
2、教学检查情况表(电子文档)。
3、教学质量考核表(电子文档)
教务处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