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标准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建设目标

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是:青年教师(40岁以下)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35%以上;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达到3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建设措施

1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必须报考在职研究生,其研究生培养费学院报销一半,拿到毕业证或学位证后,一次性奖励2万。

2、争取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报评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鼓励和支持专任教师报考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3、有计划的选派部分专任教师到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专业实践,每批实践不得少于半年。

4、有计划的选派部分专业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5、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师的科研条件,加大对教师科研立项的支持力度,作好教师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6、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聘请一批具有中级技师(或以上)的“能工巧匠”和各类专家,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7、各系(部)分专业制定“双师素质”教师达标计划报学院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学院制定全院“双师素质”教师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