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和自身培养提高的基层单位,是按相近学科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的建设是高校专业建设的基础,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整个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研室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团结同志,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2.专业对口,专业知识扎实,治学严谨,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岁。
二、审批程序
1.各系部对教研室主任的人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全面考核、推荐,并填写《教研室主任推荐表》(见附件1)。
2.教务处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教研室主任推荐表》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意见,报请院领导审批。
3.根据院领导审批意见,由学院下文公布聘职通知。
三、教研室主任的考核
以教研室主任职责(见附件2)为中心,采取平时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任职的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在每年的年终考核中做为一项内容纳入本人考核材料中。
四、教研室主任的聘期
教研室主任聘期为二年。
2016年9月6日
附件1
教研室是系部教学人员按学科组建而成的以教学、科研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并接受学院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年初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2.组织本教研室人员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制、审核教学进度表。
3.安排本教研室人员的课堂和实验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
4.负责本教研室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5.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所教课程的考试改革、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负责审核试卷。期中、期末考试过程中,按照学院和系部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
6.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考试改革、交流教学经验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7.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申报、研究教学、科研课题。
8.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
9.在系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新教师的教学指导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
10.收集本教研室人员对学院、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11.自觉接受学院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改进教研室工作。
12.完成学院和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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