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5〕30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毕业设计抽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毕业设计抽查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生产实践或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原则上能按时参与我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评审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公正廉洁、坚持原则。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工作经历,毕业设计指导经验丰富,原则上连续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次数不少于三届(特殊情况除外),且效果良好。
3.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按要求参加相应评审工作。
4.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教学(研究)一线骨干或相关专业的带头人。
二、推荐办法
1.自愿申请。各高职院校组织宣传发动,在专家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有意向申报人员填写《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1)。
2.单位推荐。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目前学校开设专业情况,每个专业限推荐1人。并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查,确定推荐对象,同时提交《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
3.对象确认。省教育厅根据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定,确定最后入围专家库的成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遴选,切实把职业道德高尚、业务水平精湛、秉公办事、同行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2.各单位要认真把关审核,确保推荐的专家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各单位应及时将附件1-2报送到省教科院职成所高职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纸质版报送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科院807室,邮编:410005,电子版发至zcs807@163.com(附件1-2打包,邮件主题和邮件附件命名为“学校名称—评审专家”),联系电话:0731-84402943,联系人:毕树沙。
附件:1、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推荐专家信息表
2、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推荐专家汇总表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