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理顺管理关系,加强系(部)的教学管理职能,特制定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教务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其工作职能由过程管理逐步转向目标管理;各系(部)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具体执行和落实。通过强化各系(部)的教学过程管理职能,使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重心从教务处下移到各系(部),实现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各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部级试点专业的推荐工作;
4.负责专业带头人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
5.负责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和认定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教学条件的筹建工作;组织本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3.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
4.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5.负责本系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学院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定关于制订(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
3.负责对经过审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进行汇编;
4.负责教学计划的变更审批;
5.负责对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二)系(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在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制订(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审定,修改统稿后提交教务处;
2.组织并检查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若要变更计划,则填写变更表报教务处审批;
3.组织各专业课程负责人编写(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审定和汇编;
4.组织并检查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负责下达教学计划。协助系(部)做好相互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落实,负责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并负责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2)协助系(部)间进行教学资源需求调配;
(3)负责制定学院的辅修工作计划。协助系(部)做好辅修教学安排工作。负责辅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4)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校开课计划。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负责制定全院排课工作计划;
(2)统筹全院的课表编排工作,协助各系(部)完成排课工作,并对排课工作的规范化操作进行监控。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课表;
(3)负责制定全校教室的使用分配方案,做好教室的使用管理;
(4)对系(部)间的实训室借用进行协调。协助系(部)做好实训室的使用管理。
3.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负责制定校历,负责制定全院的教学运 行工作计划;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的总调度,监控全院的教学运行情况和系(部)的调停课情况;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负责全院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方案的制定,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运行档案目录。督促系(部)按时、按要求将教学档案归档;
(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
4.兼职教师管理:对系(部)的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兼职教师信息的院级统计和酬金核算工作。
5.讲座管理:负责院级讲座审批与安排工作。负责院级讲座的酬金核算。
(二)系(部)职责
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部门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2)根据学院的辅修工作计划,负责做好辅修报名、辅修资格审查、辅修费核算、辅修注册、辅修教学安排、辅修退费核算等各项辅修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辅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3)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其中公选课开设及教师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按照教学工作安排,负责规范化地完成本部门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排课工作,并协助借用本部门资源的其他部门做好有关排课工作。
(2)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教室的使用调配,并对与其他部门间的教室借用进行协调。
3.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依据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与各项管理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与落实。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学院发布的校历和教学作息时间。按照学校制定的全院教学运行工作计划的需求完成各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的调度工作。做好各项教学运行和调停课管理工作。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做好本部门的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根据全院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方案,部署本部门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运行档案的目录和要求,做好本部门有关教学运行档案的制备工作,并按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教学运行档案。
(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
4.兼职教师管理:负责本部门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兼职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兼职教师酬金核算工作。
5.讲座管理:负责本部门讲座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讲座的酬金核算。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批量开课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督查系(部)实际开课过程中对学时、学分和任课教师的更改;
(2)督查系(部)对必修、选修、辅修、缓考成绩的录入情况;
(3)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学生异动名单的备案核查;
(4)负责存档及对外的学生成绩单的打印、盖章工作;
(5)负责督查系(部)对异动学生的成绩进行处理,并审核因教学计划变动造成的类似课程的成绩替代问题;
(6)负责审批教师对成绩前更改。更改成绩时须经系(院)和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授权进行更改,定期对更改成绩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7)负责接受教师录入成绩过程中的各种咨询;
(8)负责对学生附加学分的认定的录入;
(9)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
(10)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11)负责全院各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的审核、汇总和划拨等工作;
(12)负责全院公共必修课成绩分析、统计和课程成绩分析工作;
2.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
1)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根据系(部)的管理框架调整系统的架构和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现有的功能,做到功能齐全、操作简洁、重点研发毕业生数据的管理、学生基本信息的管理、电子学籍卡的建立以及学生数据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2)提供学籍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
3)负责培训全院教务员使用学籍管理系统;
4)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使用管理,及时收集教师对系统使用的反馈信息并逐步进行改进完善。
(2)学籍异动管理
1)汇总统计全院学生每学期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2)负责对系(院)上报的学生转专业方向、转班级、休学、复学、延期毕业等的备案审查工作;
3)负责学生退学、停学、转学、转专业和毕结业审批和办理;
4)对休学期满不按时复学的学生进行核查;
5)负责为院内外提供学籍证明咨询、学历及证书的确认,负责各种上报报表的制作;
6)为学院各部门提供学籍数据的支持;
7)负责学制分流的审核处理。
(3)毕业生管理
1)负责对毕业生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终审确定;
2)负责对毕业生三证数据的终审确认;
3)负责毕业生结业证书、毕业证书、辅修证书、肄业证书、技能证书和技能证书清单的打印和发放;
4)负责毕(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5)负责辅修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6)负责肄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二)系(部)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核实本部门的实际开课表,对实际开课表中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课程生质等的变更及时在教务系统中填报;
(2)负责组织教师对各类课程成绩进行录入、核对、公布,任课教师须于课程考核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每学年结束时负责核查需要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成绩,在放假后一星期内确定需要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的名单和新编入的班级,并在假期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开学直接到新班报到;
(4)负责打印求职使用、校内使用的学生成绩单,同时负责向家长寄发学生各学期成绩通知单;
(5)负责对复学学生做课程修读计划,负责解决教学计划变动后类似课程的替代问题,保证学生有计划的完成课程;
(6)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和存档工作,受理学生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
2.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
1)系(部)教务员负责培训教师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收集教师的意见并向教务处反馈;
2)系(部)教务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教师使用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学生查询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
(2)学籍异动管理
1)负责对申请转专业或专业方向、转班级、休学、复学、延期毕业学生的审批和系统录入,并负责将办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对退学、停学、转学、转专业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批;
3)负责及时通知休学期满的学生到校复学,对未及时到校复学的学生给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4)组织学生填报学籍表并负责核实;
5)本部门学籍档案的清理和保存。
(3)毕业生管理
1)负责审核本部门学生的必修学分、选修学分、辅修学分,将审核的结果上报教务处终审确认
2)负责汇总本部门学生的三证材料,审核后将三证数据上报教务处确认;
3)负责到教务处领取学生的技能证书、技能证书清单、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和辅修证并发放给学生:
4)负责毕业生离校资料的整理归档。
(一)教务处职责
1.考试管理系统
(1)负责考试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2)负责提供考试管理系统使册的技术吏持;
(3)组织进行考试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
(4)负责考试管理系统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审批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的变更申请。
(2)平时考核: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平时成绩考试的管理制度,评估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质量。
(3)提前考试: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提前考试的管理制度,指导系(部)开展课程非笔试考试,评估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的质量。
(4)期末考试周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2周,汇总全校各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表,督促全校各课程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到系(部),同时制定院级考试巡考安排表: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考试周发布“考试快讯”,每天通报考试情况。
(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全国外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包括报名资格的确定、通知、报名、收费核查、准考证的打印、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的安排、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发放、考试合格证书的打印、向省教育厅上报、协调工作等。负责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试宣传、试卷保管与保密工作,负责考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全院监考教师安排等工作。
(6)专业技能证书的考试:负责全院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证书考试。
(7)各类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的制定、考试时间的确定。
(8)落实并指定试卷印刷地点并进行检查。
(9)负责学生免(缓)考的申请的审批,负责学生缓考的协调。
3.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考教分离制度。
(2)根据系(部)上报的《考试方式报表》记载情况进行检查。
4.监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
5.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考试成绩。
6.负责院级考试的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
7.负责休学、停学学生考试方案的制定与协调,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组织工作。
8.负责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
(1)制定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质量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制定对各项考试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院进行抽查、督促。
(2)制定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院进行抽查、督促。
(3)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的制定与完善;命题的规范要求、试卷印制的操作要求、试卷管理的规范要求、考场布置的规范要求、考表的编排要求、考表调整的原则及流程、考试监考的要求、阅卷登分的规范等等对各院进行抽查、督促。
(4)各项考试评估方案的制定并对各系进行评估。
9.社会考试:负责所有社会考试的组织工作。
10.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二)系(部)职责
1.考试管理系统操作与运用。
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确立各门课程的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于每学期开学初第4周报教务处备案。初审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变更申请,报教务处终审备案。
(2)平时考核:建立、健全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
(3)提前考试:建立、健全本系(部)课程提前考试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
(4)期末考试周考试:编制本系考试安排表;负责本学系(部)所开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的安排、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安排主考和副主考,制定本学系(部)考试安排巡考表;负责本学系(部)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教务处通知,及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落实、安排好本系(部)监考教师报教务处以便统一调配。
(6)专业技能证书的考试:协助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本系(部)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宣传、培训和组考工作。
(7)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听)考的申请的确认,组织学生缓考及免听考。
(8)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
3.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试卷库或试题库;逐步建立健全考教分离制度;同一教学要求、有2人以上任教的考试课程均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做到“四统一”;阅卷工作由各系主任亲自组织,要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记,并在考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任何考试课程(除任选课),笔试考试均要求出A、B卷,由系(部)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卷并送教务处指定印刷地点印刷,按照规定对印制完的试卷进行检查,另一份由系(部)留存作为备用卷或缓考卷,并将试卷选用登记表汇总后送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进行检查。非笔试考试按要求编制试题卷、成绩评定表等。
(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严格按阅卷规程组织试卷评阅工作。
(4)负责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的保管完整,至少要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1年。各系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4.监考:
落实各类课程监考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
5.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
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系(部)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6.负责本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
7.做好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配合工作。
8.根据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制订系(部)的相应实施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
(1)按照学院的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对本系(部)的考试质量进行检查与落实。
(2)根据学院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3)根据学院对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4)根据学院各项考试评估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9.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课程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并监督实施;
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与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4.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
5.负责学院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6.负责全院课程教学评估指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数据资料处理。
(二)系(院)职责
1.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旋工作;
2.负责系(部)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系(部)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与参评资料准备工作;
4.课程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实施;
5.负责系(部)课程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及结果分析。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并对教材的征订、使用进行监督;
3.负责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4.负责对全院教材成果的核实及统计;
5.负责学校讲义、院本教材的管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系(部)院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组织立项、评审工作;
3.负责系(部)教材建设成果的核实及统计上报;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一)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职责
1.负责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教学检查与评估,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及使用培训,上报报表;
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文件的制定。院内实验实训教学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检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3.校外基地建设与管理。校外实习的管理文件,建设校外基地(合作协议,挂牌,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校外基地数据支持;
5.负责全院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
6.负责实验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审批。
(二)系(部)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大纲、指导书、单卡,并负责实施;
2.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
4.负责本部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行。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师资业务档案的建设、管理与使用;
2.负责优秀教学奖评选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及优秀教学奖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4.负责《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制(修)订及监督实施。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师资队伍建设;
2.负责系(部)师资业务档案的建立、管理与数据更新;
3.负责系(部)优秀教学奖评选的推荐与材料初审;
4.负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部署协调全院教学研究工佳,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
2.组织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
3.组织全院教学成果的鉴定和评选工作,负责省、部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
4.组织对教研活动的检查;
5.开展教研、教学改革的动态、信息服务工作;
6.制定课程考试改革总体目标方案;
7.审批学院课程改革方案;
8.制定课程考试改革成果推广办法并进行推广; .
9.制定与修订全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系(部),需要时向全院通报。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系(部)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重点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考试的改革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
4.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配合院级教学评估;
5.为学校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6.研究、上报考试改革方案;
7.组织开展课程考试改革,及时总结考试改革成果。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教学计划、开课计划、课表、考试安排表、毕(结)业生名册、证件发放名册、学生成绩总表、学籍总表、转学转专业审批表、辅修、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送院综合档案室存档。
(二)系(部)职责
负责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学档案、考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学籍总表、毕(结)业生名册、选课汇总表、实验、实习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教学质量控制系统建设与维护;
2.负责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重大教学质量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4.负责对各系(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教学质量信息;
2.负责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
各类教学咨询与管理机构
(一)教务处职责
做好院教学工作例会的秘书工作。
1.提出院教学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负责全院上述各级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3.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
(二)系(院)职责
1.建立系(部)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并向教务处备案,向院教学委员会推荐人选:
2.负责制定系(部)教学委员会、督导小组工作条例并组织实施。
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组织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系(部)职责
负责落实与系(部)有关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争取获得好成绩。
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2.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制定、安排院级答辩委员会人员的的审批及总结、评估、检查工作;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工作;
3.负责联系及相关培训工作;
4.负责各学年校历的编制及报学院审批工作;
5.负责优秀课件的推广工作;
6.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全校语言文字的推广、应用、培训等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系(部)相关实施细则;
2.制定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提出系(部)级答辩委员会人员名单报学院审批;负责评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配合教务处做好培训教师的安排与落实工作;
4.配合学院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做好教师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测试工作和全校语言文字的推广、应用、培训等工作。
5.根据教务处所开的旁听生听课通知单,安排听课及负责成绩考核等工作并报教务处。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