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请各系部对照各班级实施性教学计划,认真编制下学期老生班级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和教学活动安排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再下发实施,在编制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教学活动安排表的编制原则上由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或系主任负责;
2、对照各班级实施性教学计划,认真清理已开课程情况;
3、在编制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教学活动安排表时,班级名称一律使用教务处下发的规范名称;
4、在编制开课计划时,周课时一般以24学时为宜;
5、在编制开课计划时,要严格按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严禁随意开课。
请各系部务必在6月6日前完成,并将电子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