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计算机课程和英语课程教学,提高高职学生的计算机和英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根据我院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我院学生参加全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规定如下:
1.我院所有的在校高职学生必须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所有的非计算机专业在校高职学生必须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按50%折算后计入实用英语课程成绩。
2.在校高职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可以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当年未通过等级考试的学生可在次年继续报名参加考试。没有参加或没能通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全国四、六级考试。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学生必须自备耳机、教学辅导资料及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3.在校高职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可以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当年未通过等级考试的学生可在次年继续报名参加考试。
4. 参加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的学生必须严守考试纪律。考试监考人员必须接受监考业务训练,认真阅读和严格执行监考指令,切实做好监考工作。
5.学生报考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的费用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
6.英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包括组织报考、设置考场、安排监考人员、报送试卷及考场安全保卫、做好校外考生接待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