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选修课是面向全院高职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公共职业技能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课程。为了加强全院选修课的管理,保证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选修课实行教学系(部)组织,教务处协调的原则进行管理。根据《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修课开设办法

1、选修课与必修课具有同样的地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常规进行教学与管理。

2、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各教研室提出选修课的课程开发建议和课程教学目标,组织本校教师或外聘教师积极准备,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

3、选修课内容应具有先进性,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技能或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为主要目标,既可以面向全院各专业,也可以只为本专业开设。

4、拟开设选修课的系(部)与教师应做好以下几项准备:1)课程简介;2)教学大纲;3)任课教师简介;4)课程考核办法;5)参考教材及讲义。

5、任课教师在完成上述材料后,向教学系(部)提出开课申请,填写申请表(附表)。

6、申请表经系(部)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系(部)教务科汇总,向学生公布本系(部)下学期选修课程并组织学生报名。     

二、选修课选课办法

1、教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的具体情况,确定选修课课程,在放假前4周下达选修课报名通知到各班级。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选课,在通知下达之日起两周内报学生所在班级系(部)。

3、选修课由辅导员具体负责指导,任课教师协助。在选课过程中,学生应根据下学期的必修课课程和课程周学时结合自身知识技能水平高低和知识结构前后顺序以及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在教师指导下选课。

4、教学系()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编班。如一门课的人数少于30人,取消该课程,该门课的报名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如一门课的人数较多,可分班或分批安排。如分班分批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实行“择优录取”的原则。

5、学生每人每学期的选修课不应低于该学期总学时的5%30课时)。

6、教学系(部)负责选修课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的安排,教务处统一协调。学院相关部门应努力创造条件保证选修课的正常进行。

三、选修课教学及考勤办法

1、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及学生情况认真备课,按照制度规定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案、备课笔记,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2、任课教师要认真上课,科学、合理、规范地组织课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要根据课程特点,按《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的要求,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并认真检查批阅。

3、选修课任课教师为该班的临时班主任,全面负责该班学生的考勤及各项管理工作。

4、任课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每次上课前要求学生在选修课点名册(由系部提供)上签到,认真考勤,如实填写教学信息册。可指定选修课班的临时班长,委派班长上课前负责签到进行考勤记载,任课教师抽查点名。

5、学生不得无故旷课,有事需向任课教师请假。凡迟到、早退、旷课者,按教学管理规范要求酌情扣分;凡旷课2次,或严重破坏课堂纪律2次,或经常迟到早退及无故不参加考核等,任课教师有权将其除名并报教学系(部)备案;学生病事假须有辅导员或系(部)批准的假条,并于课前交任课教师;缺席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予以除名。

6、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调课、提前下课,有事需向教学系(部)办理请假手续。

7、临时班长负责取、送点名册和教学信息册,与老师、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反映学生学习情况,解决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选修课考核办法

1、所有选修课均应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该门课成绩。

2、学生参加选修课时间达到规定教学时数2/3以上,且完成全部作业者有参加考试资格。

3、选修课考试在考前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出AB 卷各一份,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教学系(部)审定、印制和保管,在系(部)安排的时间内考试。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评定学习成绩,总评成绩按235(即操行成绩20%,平时作业30%,期末考试50%)的比例计算。

4、实训课考核由理论知识(应知)和实践技能(应会)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核与理论课相同,实践技能部分由教研室提供考核标准,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考试,教学系(部)组织进行抽样检查。

5、要注重平时的考查,并认真做好记载。考核方法可以根据课程及学生的实际,灵活多样;考核内容要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

6、教务处和教学系(部)要定期、不定期对选修课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7、学期结束时,要在考核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按考试卷管理办法评阅试卷,评定学生成绩。

8、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填写《学生成绩报告表》报教学系(部)和教务处,将考试试卷、学生点名册、教案、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学生作业按要求整理后报教学系(部)。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规范》和相关的教学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