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白天放假,与周末连休。5月1日晚自习照常,由班主任下班。
二、节假日期间,各部门根据需要妥善安排值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发紧急情况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