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规定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规定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学院领导和副处以上中层干部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听课,主动与师生沟通,有利于了解和掌握教学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现就我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1、院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不少于6学时。

2、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副处以上中层干部: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部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3、教学系部正、副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二、听课范围和方式

1、听课范围:以青年教师和外聘教师为主。

2、听课方式:学院领导、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系部的中层干部,在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主要听本系部教师所授课程及其外系部和外聘教师为本系部学生所授课程。听课形式可以多样化。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应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学期听课任务。

2、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听课不得迟到,课中不得接打电话,一般情况下不得中途退出。

3、听课时必须携带听课记录簿并认真做好课堂听课记录,着重观察和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教学环境及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课后要在记录簿上对所听课程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价。

4、听课后,听课人员应尽可能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征询师、生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属于听课人员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尽快协调解决。如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听课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或作出相应的回复。

5、听课人员随机听课,除观摩课、公开课外,不做事先通知。

四、听课管理

1、教务处负责“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的印发。

2、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由教务处在学期最后一个月内负责收集,并进行统计和归档管理。

3、教务处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听课人员座谈会,汇总听课记录和座谈会讨论情况。

4、学期结束,由教务处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写出领导干部课程教学听课总结,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5、一般教师听课按《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执行,由各教学系部进行管理。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听课

班级

 

课程

名称

 

任课

教师

姓名:

/ 外聘教师

应到   人,实到 

听课

日期

     

     

听课人签 

 

其中:迟到      

听课

地点

 

 

 

 

 

 

 

 

 

综合评价

       

较好

一般

1

备课充分,授课认真

 

 

 

 

2

精通内容,概念准确

 

 

 

 

3

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4

板书简要,表述清晰

 

 

 

 

5

讲练结合,进度合理

 

 

 

 

6

启发思维,方法得当

 

 

 

 

7

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能力

 

 

 

 

8

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9

注重纪律,教学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