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请各系部对照各班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编制下学期各班级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和教学活动安排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再下发实施,在编制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教学活动安排表的编制原则上由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或主任负责;
2、对照各班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清理已开课程情况;
3、在编制开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教学活动安排表时,班级名称一律使用教务处下发的规范名称;
4、在编制开课计划时,周课时一般以24学时为宜;
5、在编制开课计划时,要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严禁随意开课。
6、12级五年制大专班因需要参加明年下半年的专业技能抽考,下学期教学进度表按全学期编制。
请各系部务必在12月4日前完成,并将电子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