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和下学期老生班级 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请各系部认真做好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和下学期老生班级开课计划的编制工作,报教务处审核后再下发实施,在编制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的编制原则上由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或系主任负责;

2、认真开展专业调研和教学研讨,按要求制定好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一旦审核通过,严禁随意调整;

3、对照各班级实施性教学计划,认真清理已开课程情况;

4、在编制开课计划时,班级名称一律使用教务处下发的规范名称;

5、在编制开课计划时,周课时一般以24学时为宜;

6、在编制开课计划时,要严格按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严禁随意开课。

   请各系部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并将电子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