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办公室:C203
鉴定实施方案总进度表
鉴定职业 |
鉴定 等级 |
鉴定 人数 |
理论鉴定时间 |
操作鉴定时间 |
鉴定方式 |
焊工 |
四级 |
13 |
6月22日 13时00分-14时30分 |
6月22日 14时40分-16时40分 |
传统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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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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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定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陈杨晖
副组长:田定科
成员:张明星、张依君
考务组:彭秀英、胡长洲、袁琳
宣传组:龙明海
保卫组:魏雪竹
后勤组:魏雪竹
(二)具体职责与工作安排
1、考务组:
(1)考务会议: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2)考前动员会:召集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鉴定所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和分工。
(3)试卷接收、整理及回收、上传。
(4)制作考场门贴、座位号、指路牌和考场情况汇总表。
2、保卫组:
(1)考场警戒线设置, 负责保卫(警戒)和清场工作。
(2)负责管理车辆停放,并做好有关突发情况的预案。
3、宣传组职责
负责考点氛围布置(包括横幅、宣传标语等),按考试时间调整电铃。
4、后勤组:
(1)考场布置准备,负责搞好门贴、座位号的布置。
(2)办公室卫生,搞好后勤保障。
(3)值班医生在考务办公室待命。
二、考试具体安排
中 级 理 论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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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试项目 |
考场名称 |
考试时间 |
监考员 |
备注 |
1 |
焊工 四级 13人 |
中级 第1考场 教学楼 C207 |
6月22日 13:00—14:30 |
彭斌 胡长洲 |
传统 |
中 级 实 操 安 排 |
|||||||||
序号 |
鉴定职业 |
鉴定 等级 |
鉴定 人数 |
准考证起至号 |
鉴定地点 |
操作鉴定 开始时间 |
分时段 人数 |
考评人员 |
备注 |
1 |
焊工 |
四级 |
13 |
2106221813000100001-2106221813000100013 |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D区1楼 焊接实训车间 |
6月22日 14时40分 至 16时40分 |
13 |
彭斌 胡长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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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一)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考前7天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更改。
2、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入座后要认真听取监考员宣讲《考生须知》。
4、开考铃响后答题,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退场。迟到30分钟者做缺考处理,不得进入考场。
5、智能化考试过程中,如个别考试机速度较慢,操作键盘或鼠标没有反应,不要频繁敲击键盘或点击鼠标,以防系统死机,丢失考试成绩。因考生恶意操作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行,责任由考生自负。
6、非智能化考试考生答题一律用汲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题卡使用B2 铅笔填图。
7、接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是否齐全,有无印刷错误,阅读试卷说明,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相应栏目填写(涂)并作答,不得在试卷装订线外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如试题字迹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8、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内安静、清洁,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吸烟;严禁夹带、抄写、偷看换卷;严禁冒名顶替或请他人代考。违者以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扰乱考场情节严重者,以破坏社会治安论处。
9、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起立,停止答题,有秩序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与任何非自带物品。
(二)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与《身份证》进入考场,再进入考评人员指定或抽签确定的工位,将《准考证》与《身份证》摆在工位明显处。
2、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已进场考生经考评人员验收考件(或试卷)并同意后可以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提前交卷(或考件),应先举手示意,待考评人员验收后,才能离开考场。
3、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等进入考场,执法部门的考生不得着制服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手掌等身体部位写上任何文字、公式;考生只准随身携带规定自备的工卡量具和考试用的钢笔、铅笔、卷笔刀、橡皮擦等文具用品,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4、考生收到试卷和工件毛坯后,均应先检查是否为本堂应考科目,试卷有无错漏或模糊、工件有无数量或质量不足等问题。如遇试卷错漏或字迹模糊、工件毛坯数量不足或质量缺陷、设备仪器性能不正常等问题,可举手请求考评人员解决,但不得询问与试卷内容、考核项目有关的问题。
5、考生书面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清洁。考生应在试卷的规定栏目内准确、工整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填写以上内容或填写字迹模糊不清以至无法辨认的试卷,均按记零分处理。考生不得在工件上留下任何个人信息标记。
6、考前考生按要求摆放工卡量具和原材料,在设备维护人员指导下按照操作规程试用、熟悉设备仪器,在考评人员宣布“开始考试”后才能开始考核项目的实际操作。
7、考试结束时,考生听到考评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考核项目的操作,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将试卷、考件、草稿纸放在工位台面上,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退场时不得带走试卷、考件与任何非自带物品。
8、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本职业(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独立完成考核项目,不得随意交换工位、试卷与考件;不得随意借用他人的工卡量具、原材料等,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顶替他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得上厕所。
9、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评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的正常工作,考评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员应做好考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考前监考员应参加考前例会,了解监考试类别与考生情况,熟悉所使用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考场规则与考试注意事项,并于领取密钥(根据需要)后提前进入考场,准备本场考试题库,并协助网络员做好开机等准备工作。
3、监考员在考生入场时应检查考生的《准考证》与《身份证》,引导考生就位,督促考生将规定之外的所带物品放在考场内的“物品寄存处”。
4、监考员在考生入场后宣读《考生须知》,并指导考生从考试机屏幕上核对个人信息,如有差错应及时记录于《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上。
5、监考员在考试开始时应根据需要输入密钥或联网对时(智能化考试),然后宣布“考试开始”,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考试开始时间。
6、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分别在考场前后部监督考场整体状况,对旁窥、交谈、传递、抄袭等违规考生及时提出警告并予记录,对于情节严重者和查实的冒名顶替者应报监考组长按规定处理。
7、监考员在开考后30分钟内应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开考后30分钟后记录缺考考生的信息,对提前交卷的考生进行查验。
8、监考员无权解释试题内容,但是对于考生考试机发生的系统故障、机器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帮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须及时报告监考组长。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 通知考生保存和提交试卷。监考员应及时收集、整理考试数据,并做好考试数据存档和上传。
10、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完成《职业技能鉴定监考纪录》。
三、考评(监考)人员工作流程
(一)理论考试工作流程
时 间 |
内 容 |
责任人 |
考前60分钟 |
监考员领取智能化考试序列号(或领取试卷)。 |
监考员 |
考前30分钟 |
监考员启动管理机,输入考试序列号,下载当次考试数据,做好开考准备工作。 |
监考员 |
考前15分钟 |
监考员查验进入考场考生的证件,引导考生就位。 监考员检查和督促考生将规定之外的物品放在考场内的“小件物品存放处”。 监考员宣读《考生须知》。 |
监考员 |
考前5分钟 |
监考员指导考生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个人信息,如有差错及时更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
监考员 |
开始考试 |
监考员启动智能化考试平台,联网对时,下发考试数据。 |
监考员 |
考试过程 |
监考员(主、副监考)分别站在考场前后部监督、检查,维护考场纪律。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禁止考生交卷离场,督请到考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在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对提前交卷考生查验后允许离场。 |
监考员 |
终考前15分钟 |
提醒考生剩余考试时间。 |
监考员 |
考试结束 |
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监考员操作管理机,下达结束考试命令,收集、整理并上传考试结果数据。 监考员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连同到考考生已签的《考场签到表》交考务办公室。监考员参加监考工作总结。 |
监考员 |
(二)实操考试工作流程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