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中办发[2006]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我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同学们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为以后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我院拟于20185月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鉴定对象要求:

报中级(四级)需年满16周岁中专以上学历。

报高级(三级)需年满18周岁且是13级五年制大专生、14级五年制大专生、15级三年制大专生及往届毕业生。

二、        报名时间:   

2018320----420

三、         鉴定时间:

20185

四、         鉴定内容:应知(理论)、应会(操作)

五、        鉴定工种:

高级工:焊工(A类)、汽车维修工(A)、钳工(A类)车工(A)、铣工(A)、中式烹调师(A类)、中式面点师(A类)、茶艺师(A类)

中级工:焊工(A类)、电工(A)、汽车维修工(A)、钳工(A类)车工(A)、铣工(A)、中式烹调师(A类)、中式面点师(A类)、茶艺师(A类)、保育员(C类)

六、        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1328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高级工:A300元,B280元,C260元。

中级工:A200元,B160元,C120元。

七、        报名方式:

班级按工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缴清鉴定费用, 22寸的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中查询、打印)、鉴定报考名册(EXCEL指定表格),由学习委员于报考时交到教务处(C203)。

彭秀英 老师(15974309936

胡长洲 老师(13974337696      袁琳 老师(13574334069

        1023863175@qq.com            18332647@qq.com

八、        注意事项:

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求同学们认真对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每个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要拿到一个工种职业资格证。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320